更新时间:2018-06-11 09:53作者:三水老师
第三部分 体 检
报到后请持“报到信息流程表”和体检疫苗费约300元(暂定,届时按体检项目要求由校医院据实收取)按规定到校医院体检(空腹或餐后2小时方可体检抽血)。
第四部分 党团关系
陕西省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党组织或单位党委(组织部)开具,抬头开至“西安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其它省(区)市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所在地县以上党组织开具,开至“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省内省外去处都开为“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在接转组织关系时,须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已密封的本人入党档案材料一套。团员请自带由原高中团委转出的加盖公章的密封团员档案和团员证,入校后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接转手续。党团关系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完全一致。新生党员须在入校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党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转入手续。
院团委咨询电话:029-86652274
党办咨询电话:029-86652004(报到前三天开通)
第五部分 户口迁转
1.西安市城十区(碑林、新城、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闫良、长安、临潼、高陵区)以外的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户籍迁移对学业和求职升学没有影响)。需要将户口迁移至学院的新生请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尚稷路8715号付1号”(字迹要清晰),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迁移证上必须要有居民身份证编号(数字必须清晰)、血型及身高(户口迁移证上无血型身高或因特殊原因,户籍地派出所不能在迁移证上打印的,须附正规医院化验单
)、否则无法办理落户手续。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农业户口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就地转为非农业户口。
2.西安市城十区(碑林、新城、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闫良、长安、临潼、高陵区)以内新生入学时一律不能把户口迁移到学校,包括农业户口的新生。农业户口的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就地转为非农业户口。
3.学校不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新生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学时随身携带。
4.入学报到注册时,需要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新生,请持相关材料到学院设立的新生户口办理处办理。所需材料为:《录取通知书》原件副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2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农转非申请书(农业户口学生须写,申请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原户籍地、现转入户籍地,以及申请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意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