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7:43作者:三水老师
⒕少数民族双语预科还需参加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测试且测试成绩达到划定的合格线。
第六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七条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建成了融“奖、贷、助、补、减、免”等途径为一体的资助保障体系。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入住手续,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建档立卡学生报名时凭“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按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本科3830元/生/年的标准先行免除学费,学校只收取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此外,学校还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和住宿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医疗补助、驾驶技能培训费资助、勤工助学岗位等,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其他: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联系电话:0857-8331317
网址:http://www.gue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