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17:30作者:才子老师
六、学生资助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到校后,持加盖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见新生须知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定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活困难补贴等资助。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贷款期限长、应贷尽贷的特点,学校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应及时(7 月 15 日后)向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以及加盖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新生须知附件 2)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争取在报到前将贷款受理证明办理完毕,并在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原件(自留复印件)交给所在学院辅导员或班主任。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贷款回执录入。
(三)广西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为了有效确认农村贫困户子女身份和受助资格,2017年秋季学期,农村贫困户子女凭有效《扶贫手册》(复印件)或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户证明申请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后可凭有效《扶贫手册》(复印件)或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户证明作为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等受助资格的依据。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七、特别提醒
(一)新生须按时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提前到校者可以提前联系学长学姐进行接待,最好是提前一两天到校。凡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使用电动车、摩托车及汽车,所有学生一律不准自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汽车等物品入学。
(三)广大新生来校报到途中及开学之初,特别要注意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谨防上当受骗。根据往年情况新生主要遇到以下问题:
1.财物遗失或被盗,请新生和家长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2.被不法分子冒充老乡、同学、老师等身份以借用电脑、银行卡、手机为由实施诈骗或抢劫,请新生和家长 注意防范。
3.被各种名目的推销困扰和欺骗,请新生和家长防范在车站、宿舍、校园周边进行的电话卡、银行卡、床上用品等推销,以防个人信息泄露和购买到黑心棉,需要办理电话卡、银行卡、购买床上用品的请到正规商场,营业厅或学校爱心服务点办理。
(四)由于 校园内停车位有限,报到时无法安排新生和家长停放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乘坐私家车来校的新生和家长,请自行在校园周边妥善停放车辆, 学校不负责车辆停放和保管事宜。
(五)学校有关部门咨询电话
缴费:广西民族大学财务处(0771)3262075
户口:广西民族大学保卫处(0771)3260124
住宿:广西民族大学后勤处(0771)3260204
党员关系转移:广西民族大学组织部(0771)3260102
团员关系转移:广西民族大学团委(0771)3260110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广西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1)3265996,326453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3: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