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17:24作者:王华老师
7.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经县(市)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抬头写“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注明“去玉林师范学院”),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材料须在报到后一个月内转入学校。团员组织关系须持团员证到毕业中学转出,入学后到所在二级学院团委办理转入手续。
8.户口迁移: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本人决定。需要把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在开学报到二个月内办理,逾期恕不办理。办理户口迁移应注意以下事项:(1)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管辖户籍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2)请核准户口迁移证上的户籍信息;(3)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请在左上角写上身高、血型,右上角写上班别、学号)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学校保卫处。(4)户口迁移地址:(广西)玉林市玉林师范学院。辖区派出所:玉林市公安局环东派出所。(5)户口一经迁入落户,在校期间不允许迁出。
9.考生档案:请到原毕业中学提取密封好的个人档案,在报到时交所在二级学院。如考生档案由县级招办或毕业中学统一邮寄,请报到时向所在二级学院说明,学生个人档案中的高中材料应齐全。
10.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备好近期半身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0张和身份证复印件(正、背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若干张,以便在入学后用于办理各类证件或作其他登记用。
11.住宿和生活用品: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床铺规格:长2米,宽0.9米,高1.3米;请自带床上用品和其他日用品。
12.体检复查: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复查不合格考将取消入学资格。
13.学生保险:学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有以下两项保险为学生提供保障。(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