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3:55作者:三水老师
根据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年限、购房时间以及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等排序来安排学生。而且每一个区的每一个学校的政策也不尽相同。实施细则会由各区县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布,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公平、公正性。
入学的原则是: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而在细则上,除了有5年限学令外,还要根据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年限、购房时间以及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等排序来安排学生。而且每一个区的每一个学校的政策也不尽相同。实施细则会由各区县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布,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公平、公正性。
“新静安”之静安篇
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学校资源配置和生源分布的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地块(居委)对口的方法,划定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范围。如对口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容纳数可由电脑派位等方法统筹安排。
公办小学的上述对口入学对象为儿童和父母户籍在静安区对口地块一年以上、房屋户主和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能适应正常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其余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各学校的招生情况,采取就近入学的办法在本区范围内统一安排公办小学就读。
区教育局从开始,在本区各公办小学统一建立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自起,静安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新静安”之闸北篇
根据区域内学校资源及生源分布情况,部分学校的入学需提供全家户口满2年以上的户籍证明及其它相关的配套证明材料,部分学校实施5年内同一户籍地址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办法。
按照以下顺序录取学生:
(1)居住地与房屋产权证(学生本人及父母)地址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