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7:38作者:李天扬老师
杭州2018小学小升初学区划片方案最新消息公布
昨天,《2018年富阳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公布,赶紧了解一下!
1、富春街道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01 招生学校及学区划分
1、实验小学鹳山校区:恩波大道南段→ 桂花路→ 达夫路 →龙浦街→大桥路以内区域。
2、实验小学虎山校区:大桥路城东市场段→恩波大道北段以东区域。
3、富春二小:苋浦江口→ 苋浦江→ 孙权桥→ 孙权路→ 春秋北路→ 春秋南路→ 秦望路→ 江滨西大道以内区域。
4、富春三小:孙权路→ 孙权桥→ 苋浦江→ 富春桥→ 恩波大道南段→ 桂花路→达夫路 →龙浦街→ 大桥路以内区域。
5、富春四小:恩波大道北段→ 孙权路→ 金桥北路→ 北环路→ 新桥江→水稻所路以内区域。
6、富春五小:孙权路→ 春秋北路→ 春秋南路→ 秦望路→ 文教路→体育馆路→ 金桥南路以内区域。
7、富春七小:江滨西大道→ 秦望路→ 文教路→ 体育馆路→ 金桥南路→ 横凉亭路以内区域。
8、富春八小:金桥北路→ 横凉亭路→ 金秋大道→三桥路、北环路以内区域和春华、秋丰村。
02 报名办法
1、学区内符合条件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过经核定的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2、学区内符合条件的申请就读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学校应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务工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第一批:具有富春街道所属社区、行政村户籍(大青、三桥除外),且户籍与父母户籍、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均在同一学区的适龄儿童,向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申请。
第二批:具有富春街道所属社区、行政村户籍(大青、三桥除外),且户籍与父(母)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不在同一学区,或父(母)在城区确无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向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申请。
第三批:具有富阳城区以外户籍(包括大青、三桥),且父(母)持有城区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可向父(母)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申请。
第四批:富阳城区以外本区户籍(包括大青、三桥)、父(母)未持有城区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通过网上预登记的方式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1)父(母)持有城区营业执照且仍在经营,同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在城区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2)父(母)持有城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且仍在该企事业单位工作,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在城区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在金桥工业园区内企业工作的职工,具有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且仍在该企事业单位工作,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其子女可向三桥小学提出申请。
03 录取办法
1、招生按以上排定序列录取。其中户籍在富阳城区的适龄儿童为学区内学生,其余为照顾就近入学学生。
2、当前三批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可按某一类别中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或其父(母)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三批中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的,可调剂到第三批适龄儿童录取后尚有学额的学校。
3、因学额原因,第四批在申请就读人数超过城区公办小学能提供学额数的情况下,按照适龄儿童父(母)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长短录取,取满为止;同等情况下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四批中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在家长申请的前提下调剂到周边招生后有余额的学校,或者回户籍地址所在地学校就读。
04 其他
1、下列适龄儿童可凭区级及以上职能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4日、5日、6日三天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核实材料后予以安排:父(母)为我国驻外机构和因公派往国外并长期在国外工作,需要由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在部队、野外地质勘探部门、远洋航运工作,需要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父(母)为烈士、当年军转干部、引进人才、投资客商、道德模范(见义勇为者)的适龄儿童以及经区对台工作部门确认的台胞子女等。
2、在城区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凡符合《富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于7月4日持相关材料向春蕾小学东山校区提出申请,学校核实材料后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