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6:18作者:才子老师
4月13日,邯郸市教育局对近日违规组织“小升初”考试的翰光中学(汉光实验中学)、育华中学、锦玉中学、凌云中学四所民办学校进行了通报,分别给予黄牌警告,取消本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所组织考试成绩不得作为招生录取依据。
“通报”中称,近一段时期以来,不断接到媒体和群众的反映,邯郸市部分民办学校以竞赛、测试等名义组织了违规招生考试活动,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成立5个专项工作组分别到主城区几所民办初中学校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翰光中学(汉光实验中学)、育华中学、锦玉中学、凌云中学几所学校利用假期时间与民办机构合作,以竞赛、测试、推荐等形式进行选拔学生的情况。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义务教育阶段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测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有关规定,鉴于翰光中学、育华中学、凌云中学、锦玉中学四所民办初中学校在国家、省、市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依然违规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违反了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这四所民办初中学校给予黄牌警告,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立即整改,所组织考试成绩不得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对这几所学校继续顶风违纪的,将给予核减当年招生计划、年检不合格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罚。
对参与上述几所民办初中招生的智考教育、长青林教育集团、创A教育、优胜教育、金典辅导学校等社会教育辅导机构和蓝天实验小学、七色光小学、莱克实验学校、新曙光小学、育华小学、凌云小学等民办中小学校全市通报批评,给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如有继续公然违背国家、省、市规定违规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的将严肃处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给予机构年检不合格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罚。
同时,对经济开发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教育局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给予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并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各民办中小学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出现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情况;任何学校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能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