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13:55作者:王新老师
2018年衡阳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出炉。市教育局强调,今年“小升初”主体政策继续保持稳定,义务教育阶段,不管是公办初中还是民办初中,须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和执行管理规定,实行免试录取入学。其中公办初中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民办初中按照“自主招生、微机派位、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具有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户籍所在地划分就读片域(如居住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以居住所在地为主),免试入学。若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不能满足就近原则,由市中招办协调安排。民办初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实行招生,优先接收本地生源。市二中、市三中、市外国语学校、市十九中等特色初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可优先接受新生报名,进行特长测试并开展录取工作,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划片录取和民办学校的微机派位及自主招生。
据了解,市船山实验中学、市成章实验中学招生采取微机派位与自主招生(含推荐招生)两种形式进行,其中,招生计划中的60%的学位用于微机派位,剩余学位用于学校自主招生。微机派位招生对象为具有国网学籍系统市城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随迁子女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6月22日—26日,具有市城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可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自主报名,每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只能报读一所民办初中;随迁子女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其监护人陪同持户口簿、房产证及《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招生方案明确规定:具有市城区学籍非市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城区中学就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材料向服务区范围内公办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就近免试入读。凡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学校不得拒收。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市将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各校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并进行公示,不得随意改变,录取条件、办法、名单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升学、招生和注册学籍联动机制,“一人一号,籍随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