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14:43作者:王华老师
学校开放日、学校咨询:
统一明年3月1日以后进行
各民办初中可适度开展招生咨询活动,包括举办学校开放日、网络咨询、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等多种途径,方便家长与学生及时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招生信息,时间上统一安排在2018年3月1日以后进行。
不得在招生咨询活动中以任何形式变相组织招生报名和考试。民办初中招生宣传广告实行备案制。各民办初中应事先将宣传广告(含内容、形式和渠道)报各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刊播散发。对外发布的有关信息须与备案内容一致,做到客观、真实、准确,不含糊其辞,不以任何形式作不负责任的许诺,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和家长。
除了以上方面的调整
新的小升初政策也加强了监管
家长和学校都要注意!!
家长切勿轻信培训机构宣传
对违反规定招生的民办初中,市、区教育局将在调查核实后,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加大查处力度,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处以年检不合格、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减少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学生、家长,不要轻信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
监督管理:
民办初中、教育机构不能组织学生自荐
各民办初中不得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其他机构进行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及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教育培训班。各民办初中不得进入小学校园进行招生宣传,干扰小学的正常教学秩序。
各小学也不得接受民办初中进入校园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委托、组织或变相组织小学推荐优秀生源。实行集团办学的学校不得搞择优推荐直接升学。
各民办初中在规定的招生时间期限内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遴选学生,不得提前承诺录取学生。不得组织特优生、特长生自荐,线上收取学生证书、简历等。不得参与任何社会组织举办的与招生挂钩的各类型活动。
民办培训机构不得弄虚作假,以民办初中的名义开设培训班,向民办学校推荐生源,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和家长。不得以任何形式进入民办初中进行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活动。民办初中也不得接受培训机构进入校园进行活动。
升学前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