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14:19作者:王新老师
第四批:可接收烈士、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台籍、招商引资对象人员等直系子女入学。
第五批:若有空余学额,其招生办法由萍师附小拟定,并报市中招办备案。
注:因南正街拆迁改造,原学区内住民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拆迁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安源区、开发区管辖的城内小学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