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6:57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大连市小学初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大连小学、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通过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后,安排学生到本学区学校入学就读。
小学、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教育部门安排学生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产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学生实际居住地。学校根据上述“两证”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后,接收由区市县教育局统一划定的本学区学生入学就读。
市内四区学生与居住在市内四区的父母不住在一起,则按学生父母的户籍和房证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就读。学生与父母一方长期同住同户籍的,按学生实际居住地和其父(母)亲户籍、房证所在学区安排就读。
西岗区小学学区划分 | 沙河口区小学学区划分 |
甘井子区小学学区划分 | 中山区小学学区划分 |
1、因房屋动迁造成“两证”不一致的,凭房管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以及实际居住地的房屋居住证和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学生就近入学。
2、没有固定住所,租借他人房屋或暂住在亲属家的,凭当地派出所和街道的证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租借或暂住房屋实际居住地学校的学额情况,酌情安排学生就近入学。
3、因贷款购房暂无房证的,凭父母购房合同、交款收据以及贷款保险单和户口办理入学,若所在学区学校生源已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生就近入学。
4、因父母无房屋居住权(即无房户),在其老人或亲属家居住以及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凭户籍、居住地街道以及父母单位房管部门的证明(父母下岗持街道证明),由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经调查属实根据学区情况酌情安排学生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