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1:16作者:王华老师
四、招生办法
小学招生
1.小学招生实行预报名核查制度。各小学要提前对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采集,尤其要将留守儿童、没有接受过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和“三残”儿童登记在内。招生学校要将适龄儿童入学名单公布到社区,请社区干部和居民帮助学校核对。凡有遗漏的,立即补齐。在此基础上,提前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便于适龄儿童做好入学准备。
2.小学一年级入学的法定年龄为六周岁,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按“一个不能少”的普及要求全部入学。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家长需携带符合学校施教区范围的户口簿、房产证(户口簿与房产证户主必须一致)、预防接种证和幼儿园家园联系册等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年满六周岁无故不按时入学的,由其所在的社区会同学校采取有力措施强制入学。凡适龄儿童无故没有依法入学的,由区教育局和街道办事处共同追究学校或家长及其监护人的责任。
4.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引进人才、在我区投资者的适龄子女,享受优惠政策,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对引进人才和参加我市经济建设的外地驻连机构及生产经营者子女入学实行优惠办法的通知》(连教〔2002〕39号)文件精神,符合《连云区引进人才和在我区投资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规定》(见附件3),在享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学校。我区革命烈士子女、驻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入学。
5.适龄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按照《连云区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见附件4)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在墟沟和海州湾街道的适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15日工作日内到连云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申请就读,教育局根据中小学的布局状况和办学规模统筹安排入学。登记时,需携带户口簿、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江苏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等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6.小学招生报名时间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各校预报名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墟沟小学、东港小学、院前小学、海州湾小学、南巷小学的招生报名工作于7月10-12日同时进行,各校新生预报名统计表、新生拟录取名单分别于7月15日、7月22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学校最迟在8月15日之前,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并张榜公布入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