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09:28作者:才子老师
凡年满六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南宁幼升小入学注意事项
市区户籍:
1、父母及儿童本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要随班就读。
2、学生户口单独迁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未迁入)我市,且符合《南宁市外来投资兴办实业、经商、购买商品房、受聘人员申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暂行办法》(南府发〔1999〕56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发〔2003〕44号)中规定的适龄儿童。
注:小学适龄儿童起止年龄为6至11周岁。凡是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应该入学接受小学义务教育。残疾儿童的入学政策年龄则可以适当延缓。
外来人员:
南宁市外来人员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条件
市区户籍:
1、《秋季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小学入学报名表》(网上打印)。
2、户籍资料:户口簿(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需跟随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所在地就读)。
3、住房资料: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外来人员:
南宁市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1、申请
2、审查
3、安排就读原则
4、入学手续的办理
5、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