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09:25作者:三水老师
7.现役军人、革命烈士的子女。父(母)是现役军人或革命烈士,需要提交的材料: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军官证、部队师级或县民政局以上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复印件和原件(涉及军事秘密的只看不收)。审查原件。
8.有其他特殊原因的适龄儿童。有其他特殊原因的适龄儿童需要借读的,需要提交的材料: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的身份证和其他有关证明的复印件和原件。审查原件。
六、进一步规范对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的管理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玉东新区成立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新生入学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对本校新生入学进行审批。
2.加强学籍管理。从2013年起,全国已实行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政策。各小学要建立好新生学籍。在新生入学后,各校要及时办理新生学籍入籍手续,做好新生学籍信息采集、上传工作,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新生学籍必须依据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录取名单办理,未经审批录取,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不予办理学籍。
3.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要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工作计划,均衡编班、均衡安排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能以任何理由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4.严肃纪律,规范新生入学工作秩序。新生入学工作要做到“十不准”:一是不准提前组织报名;二是不准做任何违规宣传;三是不准以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等形式接收新生;四是不准将获奖证书、考级证明同入学挂钩;五是不准以任何形式擅自承诺接纳新生;六是不准违规向民办学校推荐新生;七是不准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的名义违规接受新生;八是不准大班额超计划招生;九是不准随意扩大范围超地段接受新生;十是不准以任何形式收取择校费。对于违反新生入学政策和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学校要把本校新生录取名单及非地段生名单报玉东新区纪工委和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备案。
5.民办小学参照本方案,根据学生意愿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