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09:24作者:才子老师
2016年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精神,切实做好2016年黄冈市区(指城区,下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惠及更多普通市民为宗旨,以“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为基本原则,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导向,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市区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推进黄冈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工作机制
市、区教育局联合成立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市区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建立招生平台、统一划分片区、统一报名登记、统一招生录取、统一入学注册、统一学籍管理。
三、小学招生
(一)入学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2、居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
(1)具有黄冈市区户籍;
(2)持有黄冈市区居住证;
(3)在黄冈市区有居住房产并已入住;
(4)父母进城务工一年以上随迁子女。
(二)片区划分:根据市区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生源分布等情况,合理划片,分配入学。
1、在黄冈市区有居住房产并已入住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划片入学。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1)黄冈市区户籍但无居住房产或有居住房产未入住;
(2)在市区定居并持有黄冈市区居住证;
(3)父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驻黄部队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以及市议军会确定的重点对象、黄冈市区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三)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2016年6月1-30日,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http://221.233.166.228:8008/),填报相关信息。逾期未填报者,将不能按“就近”原则入学。
2、资格审查。2016年7月5日至7月20日,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等资料,到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原黄州中学内),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具体送审资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