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09:24作者:李天扬老师
(1)黄冈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送审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或疫苗卡等。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局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发文之日以前有效)。
(2)非黄冈市区户籍但父母在市区有居住房产的适龄儿童,除提供“(1)”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原户籍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非黄冈市区户籍在市区无居住房产但在市区居住的适龄儿童,除提供“(2)”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黄冈市区公安部门发放的《湖北省居住证》。
(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除提供“(2)”要求的资料外,还须提供父母在黄冈市区经营的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以及其黄冈市区社会保险缴费收据(发文之日以前已连续办理一年以上有效)
3、招生录取。
(1)公办小学录取。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根据适龄儿童信息资料审核结果,按入学原则将其分配到相应片区学校。
(2)民办小学录取。按“自愿报名、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原则录取。适龄儿童如需就读,其父母须在“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填报就读志愿(限报一所)。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学生直接录取就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则以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
4、录取告知。8月27日,新生可登录“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录取名单在录取学校内张榜公布。新生于8月27-28日到录取学校领取《小学入学通知书》。
四、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均可。
(1)具有黄冈市区户籍;
(2)持有黄冈市区居住证;
(3)在黄冈市区有居住房产并已入住;
(4)父母进城务工一年以上随迁(子女)。
(二)片区划分:与小学片区划分原则相同。
(三)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2016年6月1-17日,由适龄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登录“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http://221.233.166.228:8008/),填报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
(1)市区小学毕业生,于2016年6月20-30日,由适龄少年父母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到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原黄州中学内),进行资格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