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3:41作者:才子老师
2.孝感城区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孝感城区常住户口或在孝感城区居(暂)住且符合在孝感城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学区
孝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在规定的学区内招生,严格执行《孝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调整方案》(孝教育字〔2007〕49号)、《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孝感市丹阳中学学区范围划分的通知》(孝教育字〔2011〕44号)、《关于孝感城区部分初中学校学区调整的补充通知》(孝教育字〔2013〕35号)、《关于划定孝感市永新中学学区范围的通知》及方案附件1等文件。
(三)招生类型
1.居民子女。具有孝感城区户籍,且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或工作单位。
2.政策性招生人员子女。
①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②军人子女,驻孝感部队现役军人和在外省服役孝感城区籍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③三代同堂子女。孝感城区户口,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其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并经房管部门核实为唯一居住地的,且与祖辈同户籍的学生。
④拆迁户子女。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学生。
⑤招商引资企业的投资者和相关人才子女及引进人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