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1:34作者:三水老师
时间安排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5月16日-24日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5月23日-31日。
(3)实地核查。5月30日-6月24日。
(4)学校实地核查时间。6月25日-30日。
(5)解决遗留问题。8月25日—28日。
(6)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7)农村镇中小学报名办法跟往年相同,不需要在网上登记,8月28日-31日直接到学校报名注册。
入学条件
1、本市户籍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住所(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所租的住宅(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小学1—4年级或初中7—8年级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宅(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小学1—4年级或初中7—8年级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住所(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且连续居住时间满二年,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小学1—4年级或初中7—8年级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符合入学条件,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的,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