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18:16作者:王新老师
凡年满六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泉州幼升小入学注意事项
1、年满六周岁;
2、具有本市区户籍;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市区户籍:
1.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证明);
2.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及住房产权证明);
3.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因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拆迁证明等)。
外来人员:
泉州市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1、申请
2、审查
3、安排就读原则
4、入学手续的办理
5、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