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09:59作者:李一老师
3.区一中在南京市第一中学高淳校区(原区二中)、区三中的招生范围内招生。
六、公办学校学位派定与民办学校选择有哪些规定?
答:公办学校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全区所有适龄少年儿童都有学位。
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民办初中严格核定招生计划,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比例为2:8。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由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如果适龄少年儿童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学位且被录取,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学位。进入民办学校就读后,民办学校有承担其接受完三年义务教育责任,学生如有特殊情况或充足理由需要到公办学校就读,则视为二次择校,并由学生就读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协商解决。
七、农村家庭在城区购买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但家庭户籍仍在农村,其子女能在城区正常入学吗?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少年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视为正常入学。
所以,农村家庭已在城区购买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但家庭户籍仍在农村,其子女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不能到城区学校入学。
八、家长有两套以上住房(都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怎样确定孩子在哪里报名上学?
答: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应以父母与孩子三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户口、有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孩子父母)的那套住房为准,凭该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簿到所在施教区的学校报名。
九、持老人房屋所有权证能否报名?
答:持老人(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下同)的房产证报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
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老人处或一家三口在老人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住房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入学。
十、父母有自己住房,能否将户口迁入老人、亲戚或其他人家?
答:不可以。孩子应跟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居住在父母自己的产权房内。报名要持孩子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