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9 10:06作者:李一老师
三、无房产证租房者,如何安排入学?
对于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无论本地还是外地户口,均依据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家长《房屋登记信息记录证明》(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学校就读自行选择学校者,视为择校,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四、除了租房,还有哪些情况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上学?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和有利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统一调配:
1.无房产证在其老人、亲属或他人房屋居住的;
2.与其他人(包括老人)共有房产证的;
3.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
4.在公建房居住的;
5.因房屋动迁造成户口簿和房证不一致的(须出具房管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实际居住地的房屋居住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6.其他情况。
以上几种情况,都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配自行选择学校者,视为择校,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五、外地学生户口迁入本市后是否享受“指标到校”资格?
如果外地学生在户口迁入本市前已经有过择校经历(父母在本市购房的学生没在本学区就读或父母在本市租房的学生没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就读),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如果没有择校经历,初中升高中时将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六、初中择过校再转回本学区学校,是否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凡初中阶段有过择校经历的学生,即使以后转回本学区学校,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七、对共有房产证的情况,孩子应如何就学?
在学生父母有独立房产的情况下还与其他人(包括老人)共有房产证的,按学生父母房子所在学区就近入学。在学生父母无独立房产的情况下与其他人(包括老人)共有房产证的,由居住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不服从调配的,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对学生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初中升高中时取消该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