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15:53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教育等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要求和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15〕12号)精神,现就做好开发区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常住地,结合开发区学校布局和规模的现状,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公办学校确保按学区招生,不招收择校生。
(二)分批录取原则。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要求,先录取户籍在开发区的儿童少年,再根据学校空余学额情况分批统筹安排务工人员子女。
(三)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的原则。严把准入关,强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与居住证挂钩制度,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作为其随迁子女入学的基本条件,统筹解决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学区划分
鉴于今年秋季湖海塘中学和小学将建成投入使用,在开展调研摸底、问卷调查,并综合有关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对部分学校的学区调整如下:
1.湖海塘中学
湖海塘区块:东至武义江,南至二环南路,西至德胜街,北至330国道
330国道以北区块:东至武义江,南至330国道,西至婺州街交金大塘向南至湖海塘水流(含金色海塘小区),北至金磐路
2.十五中学
东至武义江,南至金磐路,西至婺州街,北至李渔路(八一南街至双龙南街之间北至宾虹路)
3.西苑中学
李渔路以北东至双龙南街,李渔路以南东至婺州街,其他方向不变
4.湖海塘小学
湖海塘区块:东至武义江,南至二环南路,西至德胜街,北至330国道
330国道以北区块:东至武义江,南至330国道,西至八一南街,北至环城南路
5.宾虹小学
东至八一南街,南至330国道,西至双龙南街向南、沿和信路向西北交金大塘向南至湖海塘水流(含金色海塘小区),北至环城南路。同时设教学服务区,服务范围为八一南街以东、环城南路以南、义乌街以西、330国道以北区块,该区块的学区内适龄儿童今年可自由选择到湖海塘小学或宾虹小学报名入学。2016年教学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选报宾虹小学,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取得户籍和房产证的时间须满一年,从2017年起须满两年(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