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毕业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充分发挥“成长记录袋”的教育功能。
2.学业水平考核。原则上由学校自行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指导、督查。各小学考查学科的教学于6月19日结束,6月22日进行英语口语测试,6月27日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毕业考试,7月3日前组织补考。毕业考核成绩采用等级制,分A、B、C、D四个等级。
3.常州市教科院负责做好考核指导和质量分析工作。
(二)升学登记
1.应届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2016年常州市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登记表》或《2016年常州市民办民工子弟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登记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学生登记表》),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领取毕业文凭。
2.对要求回户籍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学生,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其监护人。
3.有常州户籍在外地就读、要求回常州中心城区升初中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凭随父母亲户口簿、房产证和在读小学出具的学业证明,于6月的每周三下午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学办理登记手续,并交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4.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属地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各学校的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规模,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拥有一个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好招生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优化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生源情况的调研,科学研制并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及招生计划。有关方案和计划于5月16日前报送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三)阳光招生。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学区范围等信息。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强化监督。各地应向社会公布招生举报电话号码、开通网上举报电子信箱,主动接受和及时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常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5681366,电子信箱:
jubgs@cz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