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9:37作者:王新老师
莞城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各有关中小学:
现将《2016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望及时报告我局基础教育科。
东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7日
2016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莞城中小学布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招生对象
1.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外其他小学就读,需要回莞城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父母一方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已迁入东莞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除外);
4.父母一方持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或以上)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已迁入东莞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除外);
5.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在莞城工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中,学生本人户籍也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属于本方案的招生对象;学生本人户籍不是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但已迁入东莞市非莞城户籍的不属于本方案的招生对象);
6.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7.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华侨华人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将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就读。
四、报名方法
1.凡符合招生对象第1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在读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工作;
2.凡符合招生对象第2、3、4、5、6、7项情况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请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或自行登录东莞教育网http://www.dgj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