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4 08:50作者:王新老师
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在公办小学(含政府在民办小学购买的学位)毕业的学生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在毕业学校所属教育指导中心范围内升学。因特殊情况需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各区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经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在户籍所在区升学。
其他区或外市小学毕业的具有白云区户籍的学生需要回白云区升学者,符合条件的各校不得拒收。此类学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带齐有关居住、户籍证件和毕业学校学籍证明到区教育局申请办理入学资格后,回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并在指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体检表等,到白云区指定的教育指导中心报名,由教育指导中心安排到指定的中学办理录取手续。
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下旬向区教育局递交补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学校。
区内因实际困难需回户口所在街镇升学者,由家长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并携带有关居住和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跨入街镇所属的教育指导中心办理安排学位。批准跨街镇升学的学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
白云区明确,初中招生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当地的生源情况和教育资源状况安排对口升学(或电脑派位),并保持相对稳定。
黄埔
分别实行派位、划片招生及直升
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在黄埔公办小学毕业且需要在黄埔升学的学生,大沙地范围(怡园小学、下沙小学、荔园小学、横沙小学、茅岗小学、姬堂小学、石化小学、文冲小学、港湾小学、鱼珠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实行电脑派位;黄埔东部地区的小学(沧联小学、南岗小学、沙步小学、新港小学、夏园小学、南湾小学)毕业生实行划片联合招生;黄埔中部地区(庙头学校和文船小学)和长洲岛的小学(黄船、深井小学和长洲岛小学)毕业生实行对口直升。
具有黄埔区户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或具有黄埔区户籍在公办小学就读的非地段生,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需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初中升学的;在区外小学就读的家长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在区内小学就读由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后由学校统一向区教育局申报,符合条件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