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09:00作者:王新老师
七、具备参加第一次派位资格的学生,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自愿放弃参加第一次派位的资格,学校是否还可以再推荐其他同学?
不可以。如果具备参加第一次派位资格的学生,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自愿放弃参加第一次派位资格,学校不可以再推荐其他同学。
八、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海淀区小学毕业生,回户口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地)升初中需办理哪些手续?
(一)申请回外区县户口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地升学(简称跨区)
家长必须于4月20日前向就读小学申请,由小学打印《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学区统一到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家长持此表和所回区县招生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于5月4—5日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招生部门办理申请、审核、登记手续。外区县同意接收后,家长必须在5月6日上午,将“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交回就读小学备案。该生由学生所回区县分配入学,海淀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二)申请回海淀区户口所在地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升学(简称跨片)
家长必须于4月20日前,持学生全家户口簿或父母一方的房屋产权证,向就读小学申请。各学区汇总后报送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批,批准后,该生按所跨入区域升学。
九、学生具有科技艺术体育多类特长时,是否可以办理多类《特长生推荐表》?
不可以。任何特长生只能办理一类《特长生推荐表》,当学生具有多类特长时,必须由学生或家长做出选择,确定一类后,提出该类别的自荐申请。如发现办理两项,则两项特长生资格同时取消。
十、参加特长生考查最多可报几所学校?
根据学校专业考查的实际情况,建议每个学生参加考查的学校原则上不超过三所。
十一、未在规定时间到意向学校进行报名初审,可否参加特长生考查?
不可以。根据市区教委规范招生工作要求,并为防止学生过于集中,便于考查学校合理安排考查时间,招生学校需要对报名学生情况进行初审,合格者参加特长生专业考查。所以只有在规定时间到意向学校进行报名,且通过意向学校初审,方可参加考查。
十二、小学公示结束后的特长生推荐名单和项目是否能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