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4:08作者:王华老师
(八) 社会保险补贴
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创业失败,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人员,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金融信贷
(一) 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包括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鼓励各地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1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 小微创业贷
省市共同出资设立江苏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融资基金,为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推出的“小微创业贷”提供增信和风险补偿,支持小微企业获得低成本、高效率贷款。
单户融资额度,原则上以法人名义申请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控制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
(三) 科技贷款资金池
主要用于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江苏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备较强创新性和较高技术水平,拥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四) 扶贫小额贷款
适用对象:苏北地区纳入“十三五”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范围且有劳动能力、增收项目、贷款意愿和一定还贷能力的低收入农户;黄桥茅山革命老区以当地扶贫标准确定并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农户贷款应主要用于发展种、养、加和流通等生产性、服务性增收项目。
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年。农户在规定贷款期限内归还贷款的享受50%贴息。
三、税收优惠
(一) 自主创业税收优惠
优惠对象:在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扣减额度: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 企业吸纳税收优惠
优惠对象: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扣减额度: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5200元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