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3 16:45作者:才子老师
2018年河北老年人补贴政策,老年人补贴每月领多钱
河北省高龄津贴每月不低于300元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提出12月1日起,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除了高龄津贴,河北省针对全省70岁以上老年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公交,旅游场所内的观光车和缆车等代步工具应当对老年人予以免费或者半价以上优惠。
《河北省条例》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9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老年节所在公历月为敬老月,鼓励社会各界集中开展孝老、敬老、助老活动。条例规定,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赡养人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明确家庭赡养是养老基础
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老年人依法享有从赡养人获得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同时,条例巩固了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指出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是基础性的养老方式,在养老中始终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家庭养老仍然是很多老年人养老的主要形式。因此,条例针对家庭养老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家庭赡养和扶养中保障老年人权益进行了规范。明确赡养人和扶养人的赡养义务和扶养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一次性给付赡养费、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不得违背老年人意愿将其与配偶分开赡养。
条例还细化了赡养人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明确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赡养人家庭成员平均水平,亲自或委托照料老年人,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赡养人应当在生活上照料老年人,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