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8 13:39作者:三水老师
(四)大力实施生态效益直补政策扶贫工程,确保贫困户真正得到实惠。一是在现有天然林中,只要是区划为生态公益林的,保证贫困户能按补偿标准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积极争取市上提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一旦争取到位将尽快组织兑现。二是在常规兑现生态效益补偿时间的基础上,力争提前半年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减少生态效益补偿过程的中间环节,着力实行“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五)大力实施新一轮农村改灶节柴项目扶贫工程,彻底改变贫困户的生活环境。为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效改善我县高海拨地区贫困村、贫困户生活环境,改变“火儿坑”烧柴煮饭的传统习惯,有效控制贫困村、贫困户因基本生活需要对森林资源造成的人为破坏,凡贫困户在实施新一轮农村改灶节柴项目中的自筹部分实行全免,由县级主管部门100%承担。
(六)大力实施林业规划引领扶贫工程,让林业多重功能在扶贫中得到有效发挥。结合全县林业事业发展实际。将林业精准扶贫纳入《林业“十三五”规划》之中,积极争取国有林区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建设项目,配合县级相关部门改善国有林区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贫困户能脱贫、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在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林业精准扶贫工作。相关工作由林业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二)严明纪律。严格落实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监管,自觉接受各类督促、检查和监督。
(三)加强指导。县林业局要认真对照林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工作指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林业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四)逗硬考核。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将林业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确保林业精准扶贫工作长期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