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8 10:10作者:三水老师
【重庆大学生创业贷款程序】
1、大学生、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贷款时,应持抵押物清单、担保合同和有效证件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审查符条件后,向所在地街(镇、乡)推荐;街(镇、乡)初审同意后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就业部门复审;
2、区县(自治县)劳动就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查汇总,并将相关资料送达承贷金融机构。承贷金融机构审查合格同意贷款的,即可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重庆大学生创业贷款额度】
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2万元以内,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两人以上,贷款额度可放宽到5万元;
2、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平2万元计算,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优惠政策】
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微利项目由市就业再就业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为1年,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可申请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续贷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贴息)。
团市委和重庆银行联合启动“阳光行动”重庆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为全市青年创业者提供10亿元的无息创业贷款,助有志创业的青年解决创业融资难的问题。
申请的基本条件:所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且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申请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具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存款证明。申请人要经过就业培训,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借款人还要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一定的担保方式。
个人最高可贷到5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最高可贷到40万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只要还款,由财政给予100%的贴息。
申请方式:大学生申请青年创业贷款必须到自己户口所在的居委会领取专门的审查表,经居委会初审之后,再报街(镇)审查,最后由各区县审查汇总到重庆银行经办支行。银行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之后,会通过居委会通知申请人前往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然后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