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17:35作者:才子老师
近日会议认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首先就要补上贫困地区医疗服务的“短板”。而作为与医疗服务关系最为密切的伙伴,贫困地区的养老问题也随之牵一发而动全身。
会议指出,首先要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对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此外,还要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类医保、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这一新举措无疑也方便了农村贫困地区老人的问诊就医。
而在贫困地区公立医院改革方面,要先行探索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并在2017年底前完成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的轮训,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
各省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最新消息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村医养老政策,保障村医待遇。
时至今日,全国各省已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目制定了相应的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政策。
北京
2016年4月,北京市印发实施方案,大幅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按照方案规定,北京乡村医生的待遇,将从目前没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3500元,山区、半山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基本补助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可再增加补助500-2000元。
同时北京将完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新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府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给予适当补助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符合条件的,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河北
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注册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具体方案由县(市、区)政府制定。
内蒙古
2015年10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对于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