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09:38作者:李一老师
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为10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签注为7个工作日;
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申请为30个工作日。(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费用:
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赴港澳从事旅游、商务、培训、就业签注(一次有效)20元,(二次有效)40元,多次有效(三个月/一年)100元。
1、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环市二路22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50-114转出入境专席
2、蓬江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胜利路45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50-114转出入境专席
3、江海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永康路38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50-114转出入境专席
4、新会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