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09:09作者:三水老师
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二、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审批部门应当自申请人达到审批分数线之日起四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 不批准决定;因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的,审批时限可以延长二十个工作日。
24小时咨询电话:6211573
山东省莱芜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汶源东大街26号
咨询电话:0634-5667051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夏季2:30——6:00,冬季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