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09:25作者:李一老师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济南市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http://www.sdcrj.com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的,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80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777号
咨询电话:0531-850810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3:00-16:40;周六:上午9:00-11:40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57号
咨询电话:0531-8508605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3:00-16:40;周六:上午9:00-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