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3 09:22作者:王华老师
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续签需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40元/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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