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7:28作者:才子老师
(七)正确处理日常安全防范、医疗救治、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内部规章制度(如防火、保密、安全等)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关系。
(八)总体应急预案要定期修订,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都要对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重新评估,以利改进工作。
(九)应急总体预案名称为《×××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正文前应有总目录,并就预案的整体情况作简要说明。按国务院办公厅统一行文规定的要求打印,并按有关规定标注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