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08:45作者:李天扬老师
2.直接到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步骤二:材料审核。流动人口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居住证受理机构现场申领居住证的,应提交上述相对应书面材料。
步骤三:居住证签发。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及流动人口个人申报的流动人口信息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发,上传省公安厅制证。
步骤四:居住证发放。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收到居住证后,于2个工作日内将居住证发放到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申报人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