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4:18作者:李一老师
建立同行专家评审制度
《通知》提出,甘肃省将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建立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完善评委会组织管理办法,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进入评委会,实行评审专家责任制。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中的成功经验,推行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岗位有空缺可以跨校评聘
据悉,这次改革之后,将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
1.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3.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4.坚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对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有资格依然有效,根据职称(职务)对应关系,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新的岗位聘用程序择优聘用,可不再参加评审。
5.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