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4:10作者:王新老师
7?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正高级教师数量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
五、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力争经过2年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平稳入轨。?
(一)准备阶段
1?在认真梳理海口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草拟《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报省政府审定后,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
2?《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同意后印发全省。各市县(含洋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联合成立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职改小组),负责制定本市县(含洋浦)实施办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审批。?
各相关学校(单位)也要成立职改小组,负责本校(单位)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全面统计人员和岗位数,摸清底数,制定本校(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推荐和岗位聘用评价工作方案,挑选教学能力强、作风端正,在教师队伍中有较高威望的教师和行政领导组成考核组,在考核推荐和岗位竞聘中,负责实施考核评价工作。?
(二)实施阶段
1?动员部署(7月)。召开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目标,提出工作要求。?
2?岗位设置(7月至8月)。各市县(含洋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根据省里确定的岗位设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或完善本地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各学校根据省、市县(含洋浦)关于教师岗位设置比例规定核定各级岗位数。?
3?平稳过渡(9月)。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体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聘任手续。对于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则上资格予以保留,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
4?组织评聘(9月至12月)。学校根据空缺的岗位数量,确定本次竞聘岗位的数量,制定具体竞聘工作方案。按不少于7人组建竞聘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确定拟聘推荐人选。通过竞聘程序,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已评未聘人员,可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符合竞聘条件的推荐人选,须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后再由学校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按照《海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