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16:49作者:李一老师
第十七条 学员在教练员陪同下学习驾驶中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学员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确实无法查清交通事故成因的,不认定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只在交通事故证明中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第十九条 遇有特殊情形的疑难复杂交通事故,依据本规则认定当事人责任不能体现公正的,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研究,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则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和本级。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依照本规则认定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