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1:25作者:才子老师
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本市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产品、充换电设施产品均须经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方能纳入政策享受范围。至2015年对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建设的公共直流充换电设施,按照核定充换电设备总额的30%给予财政补助。
根据《办法》规定,凡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取消该企业和该消费者补助资格,财政部门追回补助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潍坊电动汽车补助政策:潍坊市市面多数新能源汽车未纳入补贴目录
28日,记者登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到,截至4月中旬,《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1-68批)中,山东省只有山东沂星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电动客车)、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纯电动载货汽车)、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山东昊宇车辆有限公司(电动厢货、扫路车等)、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电动客车)、烟台海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纯电动扫路车)、青岛中集环境保护设备有限公司(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7家企业位列《目录》之列(具体以国家公布为准)。而在潍坊市常见的泰汽、比德文等品牌电动车并不在《目录》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