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09:09作者:李天扬老师
注:1、车辆类型按照本细则附件1的分类填写。
2、列入财政部门预算的行政、事业等单位以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填列“车辆类型、车辆型号、推广数量”栏,并在“备注栏”标注“预算单位”;地方补贴均由市级财政负担的单位,在“备注栏”标注“市属”;经营汽车租赁业务的单位,在“备注栏”标注“租赁”。
附件3: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车辆购置)
(201 年)
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车辆类型 | 车辆型号 | 车长(米) | 车辆识别代码(VIN) | 补贴标准(万元/辆) | 申请补贴资金(万元) |
合 计 | / | / | / | / |
注:车辆类型按照本细则附件1的分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