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最新差旅费报销标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标准表(2)
更新时间:2018-06-13 10:28作者:李一老师
出差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就近回家探亲或途中经停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在家或经停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发放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赴北京出差人员,入住新疆办事处新疆饭店和新疆大厦的,住宿标准按照《办法》执行。
严禁变相旅游接受土特产等
《办法》要求各单位严格管理差旅费支出,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同时,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品等。
严查多报、转嫁费用等行为
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虚报冒领差旅费的;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转嫁差旅费的;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于严重违纪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近期出台的开支管理新规
会议费新规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一类、二类、三类会议必须在政府采购确定的48家定点宾馆、招待所或培训中心组织召开,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经费将不予报销。目前,首府正在草拟和制定本市会议费标准,需报政府批准后执行。
临时因公出国经费新规财政部、外交部2013年12月发布办法,要求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国家数和天数。住宿方面,厅局级干部须住标间。该办法于1月20日起执行。首府也按此标准执行。
培训费新规自治区本级单位每人每天培训费用限支200 元,标准实行综合定额,分项核定、总额控制,每人每天住宿费100元、伙食费80元、场地、讲课及其他费用20元。目前,首府相关部门正在草拟制定培训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