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10:05作者:王华老师
四、注意事项
1、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要在学籍所在校所属片区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的,应具有学籍所在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要在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职业类学校条件不限,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2016年2月4日前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2)考生父(母)近一年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含租赁)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3、确需借考的考生,经报名点学校、借入学校同意后,考生填写由报名点学校打印的《厦门市2016年中考借考申请表》,考生按表中的(一)(二)(三)(四)顺序办理审批报备手续,属借读的还应持完整借读手续。
4、考生持《厦门市2016年中招体育考试准考证暨成绩登记表》参加体育考试,持《厦门市2016年中招考试准考证》参加思想品德、历史考试、理化实验和中考(由于该准考证需使用多次,应妥善保管)。
五、关于定向生资格和普高普通生报考资格的认定
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本市公办学校应届考生,具备定向生资格。
普高普通生报考资格根据第四点相关内容确认。
定向生资格、普高普通生报考资格由报名点在中招报名时认定。报名点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审核考生是否具备定向生资格,于2016年2月24日至26日以班级为单位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重新打印《厦门市2016年初三中招报名公示花名册》,经班主任、年段长、教务主任、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上交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鉴于2016年中招政策的调整变化,对外地户籍考生报考普高普通生所要求提供的父(母)劳动合同及社保缴交记录可延至4月29日,若考生于4月29日中招补报名前将户籍迁入厦门,则上述材料可不作要求。中招统一报名后,若考生的定向生资格、普通生资格有变化的,报名点应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在中招系统中更改。
六、关于体育考试项目报考
考生在报名时须确定体育考试选考项目,体育项目报考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每名考生应于半天内完成下列三个必考选考项目的测试:
(一)必考项目: 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