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08:57作者:李天扬老师
随迁子女本人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参加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持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2016年之前,继续执行考生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学籍及户籍均在陕满3年的规定。
任何学校或组织不得限制或阻止符合规定的考生报名。各区县应向社会公布本区县的投诉电话。对于考生投诉,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落实情况并向当地教育局汇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