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15:08作者:三水老师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41、不准擅自下河洗澡、汛期淌水、乘坐无证渡船;
42、不准玩水、玩电、玩烟花爆竹、化学药品等危险品;
43、不准在电线上晾晒衣物或在有潜在危险的施工场所附近玩耍;
44、不准骑飞车、骑英雄车;
45、不准乘坐超载车、船,尾追车辆或上高速公路;
46、不准饮用不卫生的食品、饮料或陌生人提供的食物;
47、不准攀爬门窗、篮球架、围墙、护栏等设施;
48、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蚊香等,不准进入异性宿舍;
49、不准购买并携带凶器进校园;
50、不准在课间(余)舞棍弄棒、打架相骂;
51、不准在楼道内推搡、拥挤;
52、不准在放学后逗留、玩耍、不及时回家;
53、不准擅自组织野炊及各种形式的春游或秋游;
54、不准纠集校外人员来校园滋事、扰乱秩序;
55、不准进入营业性网吧、游戏机房、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56、不准破坏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和公共场所卫生;
57、不准酗酒、赌博、抽烟、吸食毒品;
58、不准购买、观看黄色或低级下流的书刊、影视光碟;
59、不准成立或参与非法组织、封建迷信、伪气功活动;
60、不准参与其他任何有损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一切活动。
手抄报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版)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5、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