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9 15:11作者:王华老师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剖宫产)、出院小结);
5、费用汇总清单;
6、急诊诊断证明;
7、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与本人交通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郑州异地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生产记录、出院小结)。
5、手术记录(剖宫产);
6、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与本人交通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一、产前检查(围产保健)
1、缴纳满9个月报销1200元;
2、不足9个月,最多报销800元
二、生育医疗费(生产费用)
1、正常分娩2200元;
2、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
3、异常分娩(难产)
①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800元;
②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2600元。
4、剖宫产
①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为4500元;
②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4300元。
备注: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补助打包为5000元。
三、生育津贴
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