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1:19作者:才子老师
生育保险待遇分为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根据《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9号)第七条(一)“女职工生育时,在法定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的规定执行。若女职工产假期间已经领取了生育保险中的生育津贴,单位可不用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有另行制度,在无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执行。
(一)机关事业单位生育险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经费报销单(需盖单位公章);
2.住院发票(原件);
3.住院汇总清单(原件);
4.出院小结(盖医院证明章);
5.疾病证明书(盖医院证明章);
6.《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7.《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社保卡复印件;
9.个人农行账号复印件;
(二)企业职工生育险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福建省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一式三份并盖公章);
2.福建省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盖公章);
3.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原件和住院汇总清单;
4.出院小结(盖医院证明章);
5.疾病证明书(盖医院证明章);
6.《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7.《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0.《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可有可无,不领独生子女证的,在《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旁签上夫妻双方姓名,并签不办理独生子女证);
11.单位户名,账号及开户行 (需汇到个人账户的,须单位出具委托函并盖公章);
12.男职工报销费用须出具配偶无工作的证明,证明由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男方单位签署“情况属实”并盖公章;
一、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夫妻双方男方在机关事业单位女方在其他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的,按定额的50%支付。包干定额标准:顺产1000元,剖腹产:1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