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05:30作者:才子老师
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2016年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2016年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1.自购药品费;
2.超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
3. 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
4.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
5. 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
6.流引产;
7.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
8.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