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3 08:49作者:李天扬老师
举措二:“加”——加大企业稳定就业的补贴
去年,我市积极落实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依法参保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失业保险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位补贴。全年共计为658家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发放了4437万元稳岗补贴。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稳岗补贴政策,直至2020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6月30日到9月30日期间,向相应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另外,企业新录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在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我市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企业在岗培训的培训补贴标准为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程)补贴标准的50%。
举措三:“缓”——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
面对当前经济形势下行,我市除了实施降低社保费率和给予企业相关补贴外,还针对一些困难企业实施相应的优惠政策,积极为企业缓解经营压力做好服务。
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市人社局相关人员提醒,缓缴养老保险费的期限累计不超过一年,缓交的养老保险费不计滞纳金。
记者了解到,为让上述优惠措施落到实处,市人社部门对社会保险降费、稳岗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发放等工作进行了充分准备,完成了对全市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我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数量、职工人数、参保人数、缴费情况及分布情况,建立了相应数据库,对社保缴费应用系统程序进行了改造和调试。
目前系统已经调试完毕,并于6月1日起按新的社保费率征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16年5月已按原费率征收的企业,在按新费率征缴的同时给予退费。
据人社部门测算,今年我市多项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后,为企业减免或发放的资金合计3.16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四项保险费分别减少1.5亿元、7700万、3000万、700万,发放稳岗补贴5000多万元,发放职业培训补贴260多万元。
市人社部门表示,此次降低社保费率,对统筹基金收入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对职工最终的社保待遇造成影响。